陵水出台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
认定对象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可不落户购房购车
本报椰林5月11日电(记者梁君穷)海南日报记者5月11日从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委组织部获悉,为积极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建立健全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管理机制,近日陵水出台了《陵水黎族自治县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陵水急需紧缺人才的认定范围与条件、认定标准编制与发布、认定程序和认定管理等方面内容。《办法》明确急需紧缺人才的认定对象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凭在陵水签订全职工作3年及以上的劳务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者即可申请。并根据每年度结合陵水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制定的《陵水黎族自治县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中涵盖的岗位范围进行认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工作常年分批受理,认定后的有效周期为1年,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将纳入该县人才信息库管理服务。
《办法》规定,认定为陵水急需紧缺人才的,可享受不落户购房、购车,放宽年龄限制申请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等政策。制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目的在于通过急需紧缺人才认定,使人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才到该县“最迫切”“最急需”的岗位工作,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该县干事创业,积极参与陵水的经济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