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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综合保税区出台人才配套公寓申请试行办法

2021-03-13 作者:莫中圆 点击:

海口综合保税区出台人才配套公寓申请试行办法园区人才可申请临时性周转住房本报讯 (记者习霁鸿)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海口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海口综保区)获悉,为充分发

海口综合保税区出台人才配套公寓申请试行办法
园区人才可申请临时性周转住房

本报讯 (记者 习霁鸿)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海口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海口综保区)获悉,为充分发挥该园区人才配套公寓效益,提高周转使用效率,该园区制定了《海口综合保税区人才配套公寓申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办法》明确人才配套公寓是用于保障园区(仅指老城片区)实质经营企业或重点项目高层次人才、一线工作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周转住房。

《办法》指出,人才配套公寓租用采取以积分(企业在园区产生的营业收入、税收、进出口值、固定资产投资额折算)申请为主,按需申请为辅的原则。以上4项指标任一指标上一年度在园区企业中排名1-10名积10分;排名11-20名积6分;排名21-30名积4分,4项指标单项积分相加计总分。企业积分情况表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当年申请的,积分按前一年产生营业收入、税收、进出口值、固定资产投资额(以人民币计算)排名计算。

《办法》提出,园区管理局负责受理企业租用申请,4人间(共205间)申请消耗积分4分、2人间(共15间)申请消耗积分8分,总分排名靠前的优先受理,原则上一家企业申请一间2人间,按积分高低进行分配。

根据《办法》,有积分企业申请受理后公寓有剩余房间时,无积分企业可按需申请。由管委会会议确定的重点项目不受积分限制,与有积分企业同等优先申请受理,原则上只保障项目管理人员或重要技术人员等人才临时用房需求。园区管理局综合考虑作出审核意见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定。

《办法》指出,配套公寓实际租住人员应为上述企业在园区实际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保费3个月以上)。如发现弄虚作假,有权取消该企业申请资格,且3年之内不得再申请,并根据实际租住时间补齐与市场租金的差价。

根据《办法》,房间空置、床位空置超过2个月的,收回相应房间和床位。擅自改变该房屋居住用途的,取消租住资格;损坏承租房屋,拒不修复或赔偿的,取消租住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在承租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取消租住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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