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民营企业人才“八大行动”,助力自贸区自贸港建设
领导干部将“一对一”服务民企人才
本报海口9月9日讯 (记者金昌波 特约记者何光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动员大会和全省人才大会精神,日前,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决定在全省民营企业(含港澳台侨外资企业)、企业家和商协会、个体工商户中开展民营企业人才创新创业助力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百日大行动。
根据《海南省民营企业人才创新创业助力自贸区(港)建设百日大行动工作方案》,此次行动从9月起至12月,重点开展民营企业人才创新行动、创业行动、就业行动、素质提升行动、“伯乐”行动、帮扶行动、聚力行动、“暖心”行动等“八大行动”。
在人才创新创业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引导民营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发挥企业对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作用;强化民营企业品牌意识和质量意识,打造我省民营企业“百年老店”;举办民营企业人才创新创业成果展;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外出务工的专业技术人员返乡创办企业;加强对吸纳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服务,推动享受国家有关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化升级为微型企业,引导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转化升级为中小民营企业,推动集约发展,增强吸纳就业能力。
在人才提升培养方面,行动方案要求,围绕自贸区、自贸港建设急需的职业(工种),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工程师培训,推动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在全省规模以上、百强民企、十二个重点产业企业范围开展“领军企业家百人计划”“优秀青年企业家千人计划”培养工程;推进民营企业青年人才培训品牌建设;推动创建“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推动商协会开展企业人才交流发展论坛、峰会、调研、智库建设等活动;推动包括港澳台侨外资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广泛开展商学研等交流活动;推进民营企业提升工程,助力“海南省民营企业100强”持续增长。
行动方案特别提出,要推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人才制度,建立“一对一”服务模式,切实为人才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