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 被告人陶某(男)利用微信虚构14个身份骗取求职人员女大学生小溪(化名)的信任,以投资等名义先后骗取小溪12万元,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据了解,2020年2月,陶某在网上发布一条建筑工程公司招聘经理助理的信息,小溪看到招聘信息后便投简历应聘。
随后,陶某自称是该公司老板,以疫情期间不方便进入办公楼为借口,在某办公楼楼下面试小溪,并与小溪谈好工资等事宜。
接着,陶某又谎称财物、人事等部门的人还没有上班,疫情期间办公室也不能进入为由, 未与小溪签订劳动合同。
事实上,这些都是陶某实施诈骗的借口。诈骗过程中,陶某带着小溪到合肥、深圳等地“看工地”, 游说小溪自己手中有几个隧道的项目,可以介绍小溪一起做,赚大钱。
同时, 陶某还先后通过微信介绍“李工”“梁琴”“孔妍希”“鲁丹妮”“黄工柳钢”等14人给小溪认识,小溪纷纷加了这些人的微信。
小溪根本没想到,这14个人都是陶某利用微信虚构的身份,她已落入陶某的圈套中。
此后,小溪在与这些人聊天中,他们有的人说陶某手中有大项目,可以赚钱,游说小溪一起做。当其中有的人说与陶某有业务往来,陶某要求小溪垫付资金向他们转账时,小溪没有核实就垫付了。有的人说是陶某之前的员工,陶某让小溪向他们先行付清报销费用时,小溪也垫付报销了……就这样,小溪在这14个“人”和陶某的连环哄骗中, 先后向陶某支付了合伙投资支付钢筋款、结算工资、周转费用等共12万余元。
事实上,“李工”“梁琴”等14人的微信账号均由陶某一人控制。
几个月后,小溪忽然醒悟过来,自己从未与这些“工作相关人员”见过面、也未进行语音聊天,也从未真正见过陶某负责的工程,自己可能落入诈骗的圈套,遂向警方报案。
一审法院公开审理后作出判决,陶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退赔小溪垫付的12万元。一审宣判后,陶某提出上诉,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三亚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提醒:
初出社会的毕业生求职心切,急于寻找一份合适自己的工作,忽视应聘单位的一些关键信息,容易落入不法分子设计的圈套。
有些诈骗人员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高薪等丰厚的待遇条件为诱饵,大张旗鼓进行招聘,随后利用“打点费”“保证金”“管理费”“购买服装”等理由,要求求职人员转账付款,实施诈骗。
因此,求职者应聘时一定要了解好应聘单位情况,多方核实其真实资质,不要抱着轻松赚大钱的心态。特别是涉及需要金钱办理相关业务时,要时刻保持清醒,不要轻易缴纳各种费用,注意好自己的权益,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南海网
作者:利声富 周莹
编辑:凌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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