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原书记吴川祝(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川祝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川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原书记吴川祝被“双开”
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原书记吴川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川祝违反政治纪律,搞封建迷信活动,祈求官运亨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主动接受私企老板提供的“私人定制”健身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用途改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川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不信马列信鬼神,特权思想严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共同倒卖工程项目,滥权妄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任职地区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有违组织重托。吴川祝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川祝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2020年12月31日报道)
相关链接:
海南两名副厅级干部分别被公诉、逮捕!均涉嫌受贿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凌楠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