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从2月28日起,海南省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仓储、厂房、“三合一”等4类场所开展为期30天的专项整治。
连日来,海口、三亚、白沙等地相继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前,正是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的高峰期,人流物流集中,加上当下天干物燥,是火险的高发期。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从2月28日起,海南省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仓储、厂房、“三合一”等4类场所开展为期30天的专项整治。其间,各地落实“清单式”隐患排查措施,组织社区网格员、派出所民警等基层防治力量逐一摸清当地4类场所底数,进行“敲门式”逐一上门入户排查,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台账。各地认真落实分级管理制度,针对重点场所、区域隐患问题情况,实行分级治理,对消防安全条件综合评价较低的4类场所进行挂牌整治,集中约谈相关责任主体和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督促落实隐患问题整改措施。
同时,各地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措施,消防、住建、工信、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在整治过程中还将引导推广火灾报警、简易喷淋、干粉灭火球等的技防、物防手段,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常态化提醒群众关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切实强化火灾防范能力。
消防部门提醒
要时刻注意电动自行车的安全规范使用,认真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六不准”:
不准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不准占用消防车通道;
周围不准有可燃物、火源、电热和燃气设施;
不准乱拉乱接充电线路或长时间充电;
不准在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
不准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和使用不合格的电池、充电设备。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钟起的 钟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