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11日讯 (记者金昌波)日前出台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一是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海南和谐稳定,全力投入扫黑除恶、禁毒三年大会战、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工作;二是依法惩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惩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种经济犯罪行为;三是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注重收集发现市场准入、招商引资、市场监管、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税收征管、融资贷款、国家财政补贴等环节的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监察委员会;四是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涉外民商事纠纷、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打击惩治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五是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扎实推进“守护海南绿水青山”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和阻扰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过程中的各类犯罪。
《意见》特别强调,依法审慎对待在海南自贸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企业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等界限。注重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