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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18-04-27 作者:符春媚 点击: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
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精神,对照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事项,省政府组织对我省各级权责清单对应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对应我省省级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5大项、1子项,市县正在实施的审批事项2项,我省正在实施的其他权力事项1项,我省零审批事项2项,我省已停止实施审批事项1项;在国务院取消国务院部门的40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我省省级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大项,我省正在实施的其他权力事项2项,我省正在实施的受理上报事项4项。以上对应事项全部取消,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变相审批(详见附件)。

  取消事项涉及的省直部门要按照已明确的监管措施,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市县政府要抓紧清理对应事项,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扎实做好衔接落实工作。事项取消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作相应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我省省级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5大项、1子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我省市县正在实施的审批事项(2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我省正在实施的其他权力事项(1项)

  4.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我省零审批事项(2项)

  5.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12项行政 许可事项中我省已停止实施的审批事项(1项)

  6.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国务院部门40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我省省级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大项)

  7.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国务院部门40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我省正在实施的其他权力事项(2项)

  8.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国务院部门40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我省正在实施的受理上报事项(4项)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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